學會公告
有關教學醫院函報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核備住院醫師定期契約之 專科醫師訓練年限
衛生福利部 函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81670797號
公文來文內容刊載如下︰主 旨:有關教學醫院函報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核備住院醫師定期契約之專科醫師訓練年限,
補充及更正如附表。
說 明:一、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31日衛部醫字第1080126506號函所附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
訓練(PGY訓練)及23個專科醫師訓練年限表,係指108年開始接受訓練之住院
醫師訓練年限,至於,以前年度已開始訓練之住院醫師,因部分專科別之訓練年
限,歷經修正歷程而有調整,爰予以分年補充分列,並修正PGY訓練分組學員接
續家庭醫學科及急診醫學科之訓練年限〈訓練年限表,網址下載參考
https://dep.mohw.gov.tw/DOMA/cp-2713-7808-106.html)。
二、副本抄送地方政府衛生局,請轉知所轄醫師類教學醫院辦理,如有經核備年限不符者,應重新報請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