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公告
「身心障礙鑑定作業辦法」修正草案及「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輔助補助補助辦法」
衛生福利部 公告10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衛部照字第1091560368號
公文來文內容刊載如下︰
主旨:檢送「身心障礙鑑定作業辦法」修正草案及「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輔助補助補助辦法」第二條、第十四條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公告掃描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17日衛部照字第1091560169號公告暨109年2月27日衛部照字第1091560205號公告辦理。
二、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衛生福利部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
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二)地 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三)電 話:(02)8590-7142
(四)傳 真:(02)8590-7072(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三、為應身心障礙鑑定作業需要,及消弭實務運作疑義,請各機關(構)單位依以下事項辦理:
(一)請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轉所轄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及其專業團隊相關人員。
(二)請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轉所轄鄉(鎮、市、區)公所相關人員。
(三)請相關專業學(協)會、公會轉成員及會員。
(四)請相關專科醫師學會轉成員及會員。
(五)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轉相關社會福利團體。